埔里社者,彰化之歸化生番社也。去縣東南百餘里,與田頭、水社、貓蘭、審鹿、眉里五社毗連,統在水沙連二十四社之內;例禁越墾。
其地南由集集、北由北投,兩路入山。由集集東行十里為風谾口、五里為水里坑;由水里坑南行三里折西登雞胸嶺,過嶺五里為芊蓁林,又五里為竹林子。一路懸崖仄磴,樹林陰翳。又五里田頭社,越社南之巒丹嶺五里為水里社。社有日月潭,長可十里,闊三分之一;水色紅綠平分,四圍層巒疊翠。中一嶼為珠山,番倉數十間依山繞架;水邊艋舺縱橫(艋舺,番舟名;刳獨木為之):「志」所謂『青嶂白波,雲水飛動;海外別一洞天』者也。
東北行五里為貓蘭,又五里審鹿。二社舊有漢民佔墾,徙去。由審鹿而東,穿密林,行水里坑口,險窄幾於一丸可封。二十里至埔里社,北十餘里為眉里社。一望陂原沃野,局勢天開;東有觀音之山、西有鐵砧之嶺,史老、萬霧二溪環繞南北,可闢良田數千甲。田頭、水里諸社,亦數千甲(臺灣以長戈丈量地畝,每一丈二尺二寸為一戈,積一百戈為一甲。台田一甲,當內地十一畝三分零)。第番不能深耕、灌溉,招佃熟番亦不能如漢人之盡地力;是其拙耳。
顧其地為全台之腰腹、前後之關鍵,六社環連,高山四面;山以外所與接界者,曰決里、曰毛碎、曰貓丹、曰社仔、曰木武郡、曰子黑、曰佛子希、曰倒咯、曰蠻蠻、曰里仔、曰恩順、曰挽蘭、曰內外斗截、曰平了萬、曰致霧、曰哆咯郎、曰福骨;皆二十四社。更外野番,東則扣大社、平達萬等社,東北噠哪嗎社、問那興等社,東南依物物社,正南治卯社、柑子林、大哮萬等社,西南社仔社;再南,則嘉義縣屬之阿里山等社。唯北面至眉社,則沙連之界已盡;踰赤嵌以北,為沙里興各社。計六社南北直長一百三十四里,東西橫長約六、七十里;山後平埔直長四、五百里。北由眉里社,五日可至蘭境。中由南霧社,四日可至奇來。南由郡社、丹社,兩日可至泗波瀾;接卑南覓,出瑯嶠而至山前。
先是,嘉慶19年(1814年)民人郭百年潛入埔里社開墾。道光初年,商人林至謀為業戶。21年及27年(1847年),亦兩次議開。總以與番爭利,後患難防;止之。夫自臺灣開闢以來,生齒日眾,山前無曠土矣。往者,噶瑪蘭之開,乾隆年間亦先有民人潛入;嘉慶元年(1796年),吳沙率眾佔奪。十餘年大局已定,乃為設官經理。六社自被漢人侵擾以後,社衰力弱,亦若有數。會有其時,前人所謂「氣運將開,非人力所能遏抑」者,殆不爽歟!
●後記
1.本文摘自1871年「台灣府輿圖篡要」。
●延伸閱讀
彰化縣志之輿圖研究(1832)之http://blog.xuite.net/ccy1217/Formosa/14671641
彰化縣志(1832)之莊頭研究 http://blog.xuite.net/ccy1217/Formosa/14723514
行過濁水溪(內觸口) http://blog.xuite.net/ccy1217/Formosa/15666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