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大家所熟悉的,但台灣縣則不盡然知道;安平是大家所熟悉的,但安平縣則知道者更少了。1875年時,台灣為兩府,即台灣府及台北府。台灣府下有5縣3廳,即彰化縣,嘉義縣,台灣縣,鳳山縣,恆春縣,埔里廳,卑南廳,澎湖廳。台北府下有3縣1廳,即宜蘭縣,淡水縣,新竹縣,雞籠廳。
光緒十年(西元1884年)法兵侵臺之後,深怕法國佔領台灣,左宗棠陳奏將台灣設省,清朝於1885年9月同意設省,首任台灣巡撫為劉銘傳。劉銘傳認為「建置之法,以形勢為先;制治之方,以均平為要」,「轄境太廣,則耳目難周;控制太寬,則聲氣多阻」。1888年台灣廳縣大幅調整,分設臺灣、臺北、臺南三府與臺東直隸州(原卑南廳改設)。臺灣府(新設)轄臺灣(新設)、彰化、雲林、苗栗四縣及埔裹一廳;臺北府轄淡水、新竹、宜蘭三縣及基隆(原雞籠改稱)一廳;臺南府(原臺灣府改稱)轄安平(原臺灣縣改稱)、鳳山、嘉義、恆春四縣及澎湖一廳;自是臺灣另建行省,與閩分治。
從1888年到1895年,只有7年的安平縣,隨著馬關條約,而進入日本時代。
安平縣輿圖說略(臺灣地輿總圖)
安平縣,即原設之臺灣縣,附於府郭;光緒14年(西元1888年)分省,改名。邑治土地松浮,局勢隘窄。東、南、北三面沙多土少,西南臨海。南行大橋頭歷大林莊營盤口而至二層行溪,與鳳山分界;東北行柴頭港、漯仔底,歷看西、木柵而至曾文溪,與嘉義分界。縣東有羅漢外門,本設巡檢,今裁;東北與嘉義交界之大武壟,設巡檢。西濱海,有鎮市曰安平,為旗后海關分口;在鹿耳門北。鹿耳門昔容巨舟,今已沙積,船隻改泊四草湖。安平巨浪滔天,夏秋尤劇,俗名曰「湧」,不風而波;排擊鼓盪,聲聞數十里:誠郡城之天險也。
計東至內公館山番界民站130里,南至鳳山交界之二層行溪12里,西至安平鯤身口10里,北至嘉義交界之曾文溪35里。
附載驛路(民站)
城站出北門20里看西,32里至嘉轄茅港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