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1871年11月6日琉球船遇暴風擱淺於台灣島東南岸的八瑤灣,69人中,3人被海浪沖走,54人被高士佛社殺害,12人得到漢人保護而生還。清國聲稱『蕃人非治下之民,蕃地非屬版圖,而無法可管。』日本以此為借口,出兵征討。1874年5月,西鄉從道在瑯橋灣的龜山登陸,並以此為都督本營。重創牡丹蕃於石門。6月兵分三路,北由風港,南由竹社,正面由石門,夾殺牡丹蕃,燒毀牡丹、爾乃、高士佛之村落。9月4日三社向日本龜山本營歸降。10月底日本與清朝於北京簽約締和,12月27日日軍離台。清朝稱此為『牡丹社事件』,而日本則稱之為『台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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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名 |
日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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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拼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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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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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a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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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士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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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su-kus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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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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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an |
根據《風港營所雜記》之記事,起自1874年6月9日,終於同年11月23日,記載日本大尉『橫田棄』駐紥風港,招民撫番的工作。其中對於瑯橋上十八社,即大龜文社的招降過程,有清楚的交代。讓我們來研究大龜文社吧!
●大龜文( )(toai-ku-u-bun)
↓資料來源:風港營所雜記
明治7年8月28日(1874年),莿桐腳眾耆老曰:『大龜文番有內外兩社,各分轄小社。內文社之所轄有七小社,曰中文、曰根阿燃、曰阿郎一、曰內獅仔頭、曰駡乳藕、曰無里一、曰本務。外文社之所轄有十一小社,曰大加錐來、曰麻籬笆、曰中心崙、曰笆嘮仔啐、曰阿遮未薛、曰竹坑、曰外獅仔頭、曰大宇類、曰房武爛、曰大甘嗎立、曰草山。內外併共一十八社,故土人呼曰:大龜文十八社。而其內文社者,其質少惇良;而外文社者,其性多兇暴。頃日以來,庄人被戕害者多係外文社之所為。.....』(清同治13年)
首先我把山川水文弄清楚,再加上18社的位置,其中有三社是必須進一步確認的是『阿郎一』、『本務』和『大宇類』,阿郎一和本務在外文社之外,大宇類尚未找到位置。其餘內文社的5社在中央,外文社的10社在四週。我畫了一張印象圖來觀察這樣的分布。
在這個漢番對立的年代,漢人最大的困擾是來自原住民的出草掠奪。從印象圖中我發現『草山社』、『大甘嗎立社』、『房武爛社』、『外獅頭社』、『竹坑社』之所以被列入兇番的名單,是因為部落較靠近漢人庄頭,容易與漢人發生衝突的緣故。
崩山及莿桐腳人,也害怕來自莿桐腳溪上游的威脅,因為漢人通常是沿著溪往上游侵墾的,而『中心崙社』、『阿遮未薛社』、『麻籬笆社』、『大加錐來社』和『笆嘮仔啐社』是順溪而下出草的,漢番衝突不言可喻。所以這5個社也被列為黑名單。總之,這些兇番社被歸類為『外文社』,以別於較沒有衝突的『內文社』。
另外我也發現日本人所記載的這些原住民部落名稱,都是用閩南語發音的漢字,比如在不同的地圖上,可以看到『阿遮未薛』、『阿耶美須』、『阿遮美師』、『阿栽米息』是指同一個,『根阿燃』、『根也燃』和『近仔然』也是指同一個,這是相當有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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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風港營所雜記第3號 |
風港營所雜記第1號 |
印鑑番號 |
日文名 |
拉丁拼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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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文 |
中文 |
52號 | | chi-yo-n b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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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阿燃 | 近仔然 | 51號 | | ki na ji-y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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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郎一 | 阿朗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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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內獅仔頭 | 內獅仔頭 | 46號 | | ra-i sa-i t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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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駡乳藕 | 駡乳藕 | 47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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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無里一 | | bu-ri-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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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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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加錐來 | 大加錐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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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ai-ka-tsu-ra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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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麻籬笆 | 麻籬笆 | 50號 | | ma-ri-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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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心崙 | 中心崙 | 48號、南社53號 | | chi-yo-n tsu-n r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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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笆嘮仔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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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阿遮未薛 | 阿遮未薛 | | a-jiya-bi-sh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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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竹坑 | 竹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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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外獅仔頭 | 外獅仔頭 | 49號 | | goa-sai-t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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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大宇類 | 大宇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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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房武爛 | 旁武爛 | | bon-zu-r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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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大甘嗎立 | 大耳仔立 | | doa-ka-ma-rin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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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草山 | 草山 | | tsuau-so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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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內文 | 42號 | | ra-i bu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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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外文 | 43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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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割肉社 |

●大龜文番
南起風港之東背,而北塈枋寮之東背,西與風港及莿桐腳、崩山、加落堂隔一嶺為黨,而東與山后未開接壤,人員戶數未詳。
●莿桐腳
莿桐腳距風港10里,早在日本大尉『橫田棄』駐紥風港初期(1874年6月9日)其頭人阮有來即請見,告知番情,並請求保護。我們知道一個國家的組成要素是土地、人民、政府與主權,而莿桐腳這時候有三個政府管轄,即『清國』、『大龜文社』和『日本』,不過清國的軍隊只佈署到枋寮,率芒溪以北是屬於鳳山縣,像北勢寮還是納稅給枋寮,但率芒溪以南,加落堂、南勢湖、崩山、莿桐腳都納稅給大龜文。日本的軍隊已駐紥風港,並伺機以保護庄頭免受番害的藉口,向北推移。並以生番地為目標,因為清國人說:『蕃人非治下之民,蕃地非屬版圖,而無法可管。』日本大可義正嚴詞的出兵管理,而不會招致國際議論。
1874年6月13日,日本人松野篤義、濱崎康和百崎俊雄,由風港僱竹筏出發到莿桐腳拜訪阮有來,阮有來說:『自莿桐腳過一小溪,不上一里之路可到崩山庄,又自崩山庄行至加洛堂有十五里之路可到,又行至北勢寮有七里之路可到,再過一小溪,不上一、二里之路,方到枋寮也。』

以下且以松野代表日本人,摘錄他們之間的重要談話。
松野:此地所耕作以何為最多乎?
阮有來:每歲田地少陜,所耕些少田粟及瓜。與庄人所日食不足,每向枋寮買來續食無。故砍伐柴樹,賣而換米食之而已。
松野:此庄有幾個人員、戶數乎?
阮有來:男女一百餘人,戶五十餘。
松野:我日本以牡丹生番殘害良民,掠奪田園且橫殺我邊民,大兵來討,已誅其巨魁,燒其巢窟。其他生番知其罪而服順者,撫之、保之。如車城、風港及此地,元來人民敦厚,嘗或保庇我邊民,故我日本愈親之、保之,而欲為之除害。你們有所疾苦,則速來我營而告訴之,我即舉兵,立可除其殘害。
阮有來:前經被牡丹所害良民有幾人。今既被日本大軍滅其巢窟,合庄人大小可恭可喜也。
松野:聞北番有十八社,內有大龜文者,元來順良之生番歟?又暴惡類于牡丹者歟?
阮有來:但生蕃之類,及面無常況。我莿桐腳與崩山,每歳耕種田粟、地瓜,皆要納稅於大龜文頭人也,其性甚惡。
松野:大略所納之稅,每歲凡幾許乎?
阮有來:合庄每歲計納銀20兩也。
1874年6月20日 北蕃35名歸順
地點:風港營
中間人:風港 王媽守
莿桐腳 阮有來、林海
崩山 陳龜鰍
大龜文頭人之弟:取類( ,tsu-rui)
竹坑頭人:乾日漠( ,ta-ji-bo)
阿者未薛頭人:牙嘮立吻( ,ga-raku-bu-tsu)
房武爛頭人:須尔樂( ,su-riyuu-ga)
麻籬笆頭人:吧乳乳( ,ba-zu-zu)
須蛋蛋
大加錐來頭人:加匏洛( ,ka-bu-ra)
大甘仔立頭人:乾嘮葛( ,ta-ra-ka-u)
1874年8月25日,因莿桐腳、崩山兩庄民屢遭大龜文、率芒諸番殺掠,遂向日本風港支軍請願,請求保護。
摘錄他們之間的重要談話如下。
橫田棄:你莿桐腳前時曾有受清國之管轄否?
莿桐腳庄人:我庄受土蕃管轄,並無受清國管轄也。
橫田棄:你受土蕃管轄,係何社之所轄?且每歲所納貢稅有何等之物件?
莿桐腳庄人:我莿桐腳受大龜文社頭人管轄也。每歲所納皆貢布、鐤、鐵器之類也。
橫田棄:今年有納貢稅否?
莿桐腳庄人:規例乃三年一納貢,今年尚未至期也。
.......
.......
橫田棄:受日本國之保護即日本人民也,你們果真心要為日本人民乎?
莿桐腳庄人:果係真心為日本人民也。
1874年8月28日,日本派兵屯駐莿桐腳。
1874年12月27日,日軍離台。
●台灣通史撫墾志(1875年2月)
先是日軍撤退之時,獅頭社番乘虛出,戕殺兵民。元年二月,葆楨奏請進討。以提督唐定奎統淮軍,三路而入,別募鄉勇千餘為道,隨山刊木。二十日,中軍提督周志本、副營提督章高元深入其地,番伏險拒,未能進。二十二日,志本督所部,自南勢湖而前,左巖右溪,徑窄不易行。番五百餘突起迎擊,官軍攀緣上,激戰兩時,乃敗之。直搗草山,燬其社,陣斬十數級,副營左哨官游擊束維清死焉。三月十七日,定奎進攻竹坑社,為獅頭出入之道。以提督張光亮率武毅左軍為中鋒,左軍游擊陳有元、何迪華為左,右軍副將宋先聘為右。又以武毅營總兵章高元、候補知府田勤生繞竹坑山後,以拊其背。殪番數十,遂破之。進攻龜紋。先聘軍其巔,以絕接濟。兼旬不雨,酷暑如蒸,光亮遂沒,德成、高元亦病莫能興。四月十五日,定奎自督各軍,攻內獅頭,連破其卡。龜紋以二百餘人來援,遇伏而潰,斬其番酋之弟。而提督周志本率副將劉朝林以中軍前營進攻外獅頭,提督梁善明為左,總兵余光德為右,併進破之,各有斬獲。番窮乞降,定奎計之,示以七約:曰還薙髮,編戶口,交兇犯,禁仇殺,立總目,墾番地,設社學。乃以龜紋社酋總土目,俾率其眾。改竹坑社為永平,本武社為永福,草山社為永安,內外獅頭社為內外永化。六月,班師歸。敕建昭忠祠於鳳山,祀將土。
註:本武社,即本務社,屬內文社。到底在那裡呢?台灣堡圖是出現在石門附近,但那已經是恒春下番的範圍了,繼續翻書囉!知道再告訴大家。

●報明南路剿番情形摺(1875.03.13)
奏為南路剿番,分途拔木通道,翻山逼巢;恭摺馳陳,仰祈聖鑑事。
竊臣等於本年二月十七日,業將商辦獅頭社番情形奏明在案。茲迭據總統淮軍提督唐定奎稟,稱獅頭等社凶番,前雖經各軍連營進紮,將海邊樹木斫清,而近山仍可藏匿,狙擊無已。
二月十二日前營之勇差往枋寮者九人,途遇生番數十,被殺者七、受傷者二;連日福靖左營之勇被殺者五、南勢湖之勇被殺者一:含沙射影,防不勝防。唐定奎招土勇千餘人為鄉導,督飭各軍將山腰汙萊概行翦薙,自南勢湖起至刺桐腳止,開路計寬三十餘丈、直三千餘丈;該番無莽可伏,沿途一清。隨獲獅頭社奸諜林進春一名,訊明梟示。
當唐定奎之初至也,先於十八社中訪出同惡之番社曰內龜紋、曰外龜紋、曰內獅頭、曰外獅頭、曰竹坑、曰阿栽米息、曰中心崙、曰嗎梨吧、曰草山、曰干仔、曰阿養益、曰中汶、凡十有二社,地皆毘連;因定進剿之路:一出刺桐腳、一出南勢湖。
十四日,該番等竟敢先由刺桐腳迆北,要劫出哨淮軍;格鬥移時,槍斃凶番二人,奪獲器械數件,方各獸散。
二十日,中軍提督周志本、副營提督章高元親自入山探路,見山窪茅屋數間,料有藏伏;施火箭射之,果有生番百餘突出喊抗,我軍繞山而歸。其地蓋外獅頭社之卡也。
二十二日,周志本督隊由南勢湖探路魚貫而入,約行數里,左巖右溪,鳥道一線,側足乃通。正警備間,生番約有五百餘人突起迎擊,槍子雨墜。周志本執蟊先登,士卒攀緣而上,頂踵相摩;凶黨死拒益力,鏖戰兩時,始駭而奔。我軍乘勝急攻,連破其五卡,直搗草山社,克之;弱息、輜重早已遷匿,焚其草藔百區。敗番等分兩路奔竄,憑高下瞰;數十武外,猶虎視眈眈也。擬即築壘其地,以山無汲道,整隊而還·是役,計陣斬悍番十餘名、槍斃百餘名、奪獲器械百餘件。我軍亦陣亡銘中副營左哨官遊擊束維清一員、正勇三名,槍傷銘中前營左哨官副將楊春泰一員、正勇二十餘名,鄉導千總郭占鰲亦右手受傷。
唐定奎於山麓廓清之後,旋親督部伍由刺桐腳循溪右偏而進,三里許至竹坑山口,察勘形勢,可以安營;惟荊榛滿目,急須芟薙。三月初三日,派武毅右軍右營管帶宋先聘屯之,調集親、正、左等三營幫築壁壘。
布置就緒,唐定奎仍循溪右而進。數日之中,又清山三里有奇,遂至竹坑山下;地勢迥旋,為竹坑、獅頭往來必由之道。
初八日,復調集親、正等營助築營壘,派武毅左軍右營管帶何迪華駐之;唐定奎仍督將士前行伐木,繞至竹坑山之後;其地曰竹坑埔。該處距刺桐腳十里,溪廣山高;竹坑社在其東南,阿栽米息、中心崙在其正東,內外獅頭社皆在溪北,實為形勝之區。仍飭親、正等營協築壁壘,令左軍左營管帶陳有元扼之。現入山雖深,逐節廓清,連環進紮,俟攻克險砦,即分兵久占;建瓴之勢既成,破竹之功可待。
南勢湖一路山溪更險,亦已開通三里有奇。該處係往獅頭社要隘,可以安營;惟其地石少土鬆,囊土成之乃得結實。已派管帶銘字中軍左營梁善明駐之。餘仍步步翦除,相機前進,批亢搗虛,以收全勝之效。
現在抗違者知技無可恃,漸生其惕息之心;附和者知法在必懲,潛消其勾結之術。
雖披荊斬棘,將士勞苦迥異尋常,較諸冒險圖功,糜血肉之軀以僥倖於一勝者,又不當以彼易此。攻心為上,多殺何為!此臣葆楨與唐定奎往返熟商,不敢以稍延時日為憚也。
至恆春建治事,宜俟剿務稍鬆,即行舉辦。其衙署一切,業繪圖貼說。由內地購材繩削,俟工竣轉運至臺,以節運費,而免曠工。
茲先將淮軍近日開路入山進迫番社情形,合詞恭摺由輪船到滬,交上海縣發驛六百里馳奏。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鑑,訓示遵行。
再,此摺係臣葆楨主稿,合併聲明。謹奏。
●淮軍攻破內外獅頭社摺(1875.04.23)
奏為南路剿番,先後攻破竹坑、本武並內外獅頭等社;恭摺馳陳,仰祈聖鑑事。
竊臣等於本年三月十三日業將淮軍分途拔木通道、翻山逼巢情形,奏明在案。茲復迭據總統淮軍提督唐定奎報稱:各營自紮竹坑埔後,即將山麓榛莽一律廓清。三月十七日擬進攻竹坑社,料該番必有埋伏,豫派統帶武毅左軍提督張光亮出竹坑山前為中路;管帶左軍左營遊擊陳有元、管帶左軍右營遊擊何迪華、管帶右軍右營副將宋先聘由左右兩路,各路步步哨探,攀緣登山;又以管帶武毅親兵副營總兵章高元、營務處候補知府田勤生繞由竹坑山後進拊其背,以絕外援。
張光亮等行入箐叢,伏賊突起,我軍用連珠陣法且戰且進,擊傷凶番十數名,將士乘勝搗巢,該番捨穴而走;抄出鴟芋數千觔、槍矢刀斧數百件;內有髑髏十餘顆,非捐軀之士卒,即被難之人民,揮淚瘞之。其社正據竹坑山巔,東望阿栽米息、中心崙,南瞰楓港、刺桐腳,俱朗若列眉,誠形勝要區也;因飭陳有元分一哨扼之。特其社下距竹坑埔尚七里,中隔重山,慮倉卒之際,聲息驟難相聞;又飭何迪華分一哨踞其適中之山以聯絡之。
自入山來,步步為營,非惟磚石無所取資,即版築萬難咄嗟立辦;因購麻袋數萬挈之以趨,遇敵則攻,得險即守;就地囊土立壁,不日而成,番族望之氣奪。竹坑布置就緒,仍督將士循大龜紋溪向內外獅頭等社開路。該番登高瞭望,百十成群。
二十三日章高元帶隊前擊,槍傷悍番十數名,奪其紅旗而歸。
二十五日正在伐木,突有凶番二百餘人蜂擁截路,經張光亮、章高元麾隊迎戰,鏖鬥逾時,陣斬十數名、槍傷十數名而散;我軍乘勝入砦,焚其草寮五、六十區。詢諸土人,蓋龜紋所屬之本武社也。
二十七日,章高元率親副營築壘於溪左之大橋頭,並分哨山頂,仍飭合力翦闢草萊,以為進取之計。
其南勢湖一路,累經提督王德成、周志本等沿途開通,每日凶番四、五百人撓我進路,互有殺傷,焚其沿山草寮百餘所,該番堅築石臺為久踞計。
二十七日,管帶武毅右軍左營總兵余光德進紮衡山。
此三月望後,攻克竹坑、本武等社並兩路進紮之情形也。
四月之初,唐定奎親登絕頂,見內獅頭社正面懸崖如削,無徑可通;仍飭各營循龜紋溪翦闢而進,思取勢以搗其後。
至初三日,又廓清三里有餘。張光亮正覓路上山,相度營地,忽凶番二、三百人突起莽中,隘地相逢,短兵奮擊。鏖戰兩時許,悍番扶傷數十遁入密箐;左軍正營幫帶副將馬加銀、左軍左營哨官遊擊張賢扶均受槍傷,勇丁亦受傷六名。
初四日,宋先聘營其山巔,龜紋社之接濟梗矣。南勢湖一路,又派中軍前營副將劉朝林營於獅頭山背,去外獅頭社僅二里。訪聞大甘仔力、周式濫等社皆萃居外獅頭社,壘石牆、插鹿角、建望臺、樹哨旗以守;我軍疊次陣斬悍番二十餘名、轟傷百餘名,而兵勇陣亡受傷者亦十數名,將士憤極,勇氣彌厲,各思滅此朝食。
而兼旬不雨,酷熱有如內地之六月,張光亮、王德成、章高元感受嵐瘴,病莫能興;張光亮以十四日歿於營次,知府田勤生代領其眾。唐定奎登山察看形勢:見生番於各山稍平之處,亦自伐木通路;蓋知官軍清道而後行,故掘阱乎其中,置伏於其旁,去荊棘以誘我也。
十五日,唐定奎面授各統帶機宜。
十六日子時,蓐食銜枚而進剿內獅頭社者,唐定奎自督親兵正營為中路,陳有元率左軍左營為左路,宋先聘率右軍右營為右路,而以副將畢長和帶親兵副左營伏於山後,以斷龜紋社救援之途,田勤生以左軍正營繼之,何迪華帶左軍右營扼山岡以斷外獅頭社往來之道。東方未白,中路之兵已過三卡,闃其無人;至第四卡,逆黨呼嘯迎拒,槍砲雨集。而陳有元、宋先聘已由左右逾嶺,軼至山巔,卡番擾動,中路遂乘銳猛攻,連破堅卡,與左右合搗賊巢,該番依然負險死守。龜紋社凶番聞信,果以二百餘人前來,遇伏而潰;畢長和、田勤生仍留哨設伏,另分兵由山後繞出,與中、左、右三路並力合圍,自卯至已,賊砦始破。計斬悍番六、七十名;內一名名阿拉擺,龜紋社番酋之弟也。轟傷者二百餘名、生擒小番二名、奪獲槍刀三百餘件。餘番二百餘人衝入深林,向龜紋社而竄;何迪華追抵風吹嶺,始還。當時我軍一面囊土築營,一面搜查草寮。抄出福靖左營旗幟十餘面、抬砲十桿、番槍百餘桿、刀斧千餘柄、火藥百餘斤、鴟芋數百石、髮辮二十餘條,焚其草寮二百餘間;檄左軍右營何迪華守之:此四月十六日攻克內獅頭社之情形也。
剿外獅頭社者,提督周志本暨副將劉朝林率中軍前營鰲字營兩哨為中路,提督梁善明帶中軍副、左兩營為左路,總兵余光德帶右軍左營、提督姚天霖帶右軍正營兩哨為右路,亦三路齊進。自卯至辰,連破五卡;已時,攻克外獅頭社;斬斃悍番三十餘名、轟傷百餘名、奪獲槍刀二百餘件,餘番二百餘名向大甘仔力社奔逸。周志本派中軍副營三哨營於山巔,一面搜查草寮,抄出刀斧、火藥、鴟芋與內獅頭社相埒、計燬其草寮一百餘間。隨於前後溪壑覓得白骸甚夥,千總郭占鰲指為王開俊及勇丁等捐軀之地。無貴無賤,同為枯骨,慘目傷心;購木匣殮之。其王開俊首級必為逆酋所藏,尚須細訪下落:此同日攻克外獅頭社之情形也。
陣亡淮軍十二名、土勇一名、受傷者四十餘名,都司彭壽長、鐘玉鏞均受傷,業已分別醫治等因前來。臣等思獅頭兩社自外生成,戕我兵民、傷我良將;此次各軍深入,用伸天討而快人心,其主謀助惡各社果能悔罪輸誠,縛獻渠魁,以彰國典,臣等何敢不仰體朝廷好生之德,寬其脅從;倘頑梗如前,亦不敢畏難苟安,留遺孽以貽民患!
淮軍歷著偉績如此,戰事各將領並不以之自多,而披荊斬棘之勞、炎瘴毒霧之酷、驀山越澗之奇險、含沙射影之難防,其艱苦更非血戰中原者比。可否容臣等彙案擇尤、請旨獎勵之處,出自逾格天恩。除飭查明張光亮生平戰功另行奏懇賜卹外,謹將先後剿克竹坑、本武及內外獅頭各社情形,謹會同大學士直隸總督臣李鴻章合詞恭摺,由輪船內渡發驛六百里馳奏。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鑑,訓示遵行。
再,此摺係臣葆楨主稿,合併聲明。謹奏。
●光緒十二年(1886年)四月初十日,知縣武頌揚會同統領鎮海後軍兼管屯軍補用副將張兆連稟稱:『....茲由卑職等會核,恆邑所轄番社,自恆、鳳交界之率芒溪起,至後山牡丹灣止,共四十社,均經招撫歸化;每社少者數十人,多不過四百餘人;歷來責成大頭人九名約束各社,每名或管九社,或管二、三社,月給口糧自二十餘元至四、五元不等;另設素通番語之通事十名,每名月給口糧銀六元,以供差遣;歷經赴局請領轉給。溯自招撫以來,番情尚稱安靜,惟牡丹、加芝來兩社,兇頑成性,屢出殺人;前經頌揚稟明在案。.......再,恆邑番社雖經歸化,各頭人到官,每多不著衣褲,只用短布遮圍下身,未免不成禮節;應請酌發衣褲,轉領穿著。合併聲明。為此備由云云。計稟呈清摺一扣。奉宮保爵憲劉批:『據稟已悉,冊存,此繳』。』
計開:
內文社一百一十人,金蘭玉社二百三十九人,舞理給社四十九人,內獅頭社一百二十九人,阿郎壹社一百二十四人,馬肉坑社七十九人,加柔夢社六十人。
--以上七社,共七百九十六人,歸內文社大股頭人惹礙管轄,月給口糧銀十二元,二股頭人巴啷啷幫管,月給口糧銀六元。
外文社三十七人,阿者美社九十六人,草山社二百零五人,邦武南社七十六人,外獅頭社七十八人,大柑馬理社九十人,內麻里吧社一百二十五人,中文社七十五人,中心崙社一百五十六人,竹坑社一百五十六人,大加芝來社二百七十三人,外麻里吧社二百三十八人。
--以上十二社,共一千五百七十一人,歸外文社大股頭人新瑤管轄,月給口糧銀十二元;二股頭人取類幫管,月給口糧銀六元。
●光緒十二年(1886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知縣何如謹會同統領鎮海後軍各營兼統各路屯軍總鎮銜、閩浙儘先補用協鎮張兆連稟稱:『竊卑職兆連於前月二十九日,由埤南馳抵三條崙,會同鳳山縣張令星鍔,招撫鳳屬之六儀、立禮等十五社薙髮;蕆事後,當將辦理情形繕摺,會銜稟報憲鑑在案。本月十一日抵恆春縣屬之南勢湖,該處毗連枋藔,距縣有二程;即派隨帶差弁章紀煌等會同卑部分防南勢湖之管帶南番屯軍五品軍功林維楨,分途招撫高山中心崙、內外獅頭等社一體薙髮歸化。十八日,移駐恆春縣城,.....』
謹將會辦招撫恆春縣屬各社番遵照薙髮所有社名、男丁總數、設立正副社長姓名、給口糧衣褲數目,開具清摺,恭呈憲鑑。
南勢湖一帶,高山薙髮各社:
| 項次 | 社名 | 男丁口 | 社長 (副社長) |
口糧銀數 (湘平75重洋) (元/月) |
春秋衣褲(套/年) |
| 1 | 中心崙社 | 126 | 朱龜鰍 | 5 | 2 |
| 2 | 竹坑社 | 81 | 秦文貴 | 4 | 2 |
| 3 | 阿也眉薛社 | 35 | 尤乳里 | 2 | 2 |
| 4 | 答加藔社 | 23 | 許惹任 | 2 | 2 |
| 5 | 小籠肴社 | 76 | 何慶吻 | 4 | 2 |
| 6 | 草山社 | 94 | 呂業廣 | 4 | 2 |
| 7 | 馬乳肴社 | 48 | 施慶吻 | 3 | 2 |
| 8 | 外麻籬巴社 | 121 | 張巴麟 | 5 | 2 |
| 9 | 中麻籬巴社 | 89 | 孔龜六 | 4 | 2 |
| 10 | 內麻籬巴社 | 75 | 曹諸葛 | 4 | 2 |
| 11 | 內文社 | 110 | 嚴野崖 | 5 | 2 |
| 12 | 中文社 | 33 | 華主類 | 2 | 2 |
| 13 | 外文社 | 106 | 金新磽 | 5 | 2 |
| 14 | 大甘仔密社 | 31 | 魏扒者 | 2 | 2 |
| 15 | 霧里乙社 | 54 | 陶龜齡 | 3 | 2 |
| 16 | 阿乳芒社 | 25 | 姜于六 | 2 | 2 |
| 17 | 方武巒社 | 83 | 戚荢葛 | 4 | 2 |
| 18 | 根仔燃社 | 145 | 謝乳里 | 5 | 2 |
| 19 | 內獅頭社 | 81 | 邵少羅 | 4 | 2 |
| 20 | 外獅頭社 | 45 | 喻巴惹 | 3 | 2 |
| 21 | 內加芝來社 | 112 | 柏春祿(嘮人) | 5 | 2 |
| 22 | 外加芝來社 | 112 | 水諸葛(水堯仔) | 5 | 2 |
| 合計 | 1,705 | 82 | 44 | ||
以上自十一月十一日起、至十六日,一體薙髮歸化。大小二十二社,總共男丁一千七百零五名。正副社長口糧,均自薙髮之日起支。
●光緒十五年(1889年)三月初八日,知縣高晉翰奉欽差幫辦台灣撫墾事務三品卿銜、太僕寺少卿林照會遵飭造送已撫番社設立正副社長,並造戶口清冊通送備案。
計開:
| 項次 | 社名 | 戶數 | 男 | 女 | 小計 | 社長 (副社長) |
| 1 | 中心崙社 | 43 | 126 | 62 | 188 | 朱龜鰍 |
| 2 | 竹坑社 | 27 | 81 | 62 | 143 | 秦文貴 |
| 3 | 阿也眉薛社 | 12 | 35 | 41 | 76 | 尤乳里 |
| 4 | 答加藔社 | 7 | 23 | 19 | 42 | 許惹任 |
| 5 | 小籠肴社 | 17 | 76 | 43 | 119 | 何慶吻 |
| 6 | 草山社 | 29 | 94 | 73 | 167 | 呂業廣 |
| 7 | 馬乳肴社 | 12 | 48 | 38 | 86 | 施慶吻 |
| 8 | 外麻籬巴社 | 31 | 121 | 109 | 230 | 張吧麟 |
| 9 | 中麻籬巴社 | 19 | 89 | 54 | 143 | 孔龜六 |
| 10 | 內麻籬巴社 | 17 | 75 | 65 | 140 | 曹諸葛 |
| 11 | 內文社 | 24 | 111 | 64 | 175 | 嚴野崖 |
| 12 | 中文社 | 9 | 33 | 23 | 56 | 華主類 |
| 13 | 外文社 | 21 | 106 | 61 | 167 | 金新磽 |
| 14 | 大甘仔密社 | 10 | 31 | 21 | 52 | 魏扒者 |
| 15 | 霧里乙社 | 11 | 54 | 41 | 95 | 陶龜齡 |
| 16 | 阿乳芒社 | 6 | 25 | 23 | 48 | 萬于六 |
| 17 | 方武巒社 | 26 | 82 | 72 | 154 | 戚荢葛 |
| 18 | 根仔燃社 | 42 | 145 | 143 | 288 | 謝乳里 |
| 19 | 內獅頭社 | 23 | 81 | 44 | 125 | 邵少羅 |
| 20 | 外獅頭社 | 19 | 45 | 47 | 92 | 喻巴惹 |
| 21 | 內加芝來社 | 35 | 112 | 85 | 197 | 柏春祿(嘮人) |
| 22 | 外加芝來社 | 26 | 112 | 72 | 184 | 水諸葛(水堯仔) |
| 合計 | 466 | 1,705 | 1,262 | 2,9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