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加鹿的故事 春益
一、還我土地
原住民才是台灣的主人。三國時代吳國的沈瑩寫了一本《臨海水土志》,是最早描述台灣原住民的書,當時稱台灣為夷州。《隋書》卷八十一〈流求國〉篇中,台灣原住民的描述更為詳細,當時稱台灣為流求國。三國時代距今一千七百餘年,隋朝距今也有一千三百年歷史,而台灣的移民,卻一直到明朝末年才算真正的開始,明朝末年至今還不到三百年歷史。從現在保存在西安碑林上,宋高宗時代的【華夷圖】來看,圖上只有海南島而無台灣;台灣最早出現在地圖上,是明朝時代葡萄牙人歐蒙所繪的,距今才四百三十八年而已。由此可見,明末以前的中國,一向視台灣為海外蠻夷之地,當原住民為化外之民,沒有好好的經營。台灣原住民不是喜歡住在山上,他們原本的家園也是在平地:住在廣闊的平原,肥沃的河口,過著與世無爭的日子。三百年前,漳州人、泉州人和客家人相繼移民來台,墾荒拓土。為了溫飽,為了生存,為了繁衍,應用各種手段,軟硬兼施地取得原住民的土地,迫使他們無奈地離開故土,移居深山,成為山地人。這場民族鬥爭,不僅止於蠻荒與文明,更決定於強勢與弱勢,雖曰:『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然而以今日占絕大數的漢族而言,不應該還有這種心態。政府和民間都要重視原住民的問題,終究三百年前,他們是台灣的主人,漢族只是喧賓奪主而已。
二、威力鎮壓
民國前十七年,中日甲午戰爭清朝戰敗,簽訂馬關條約,割讓台灣給日本。日本據台後,由於遭遇民軍抵抗,日人忙於應付,無暇顧及山地。就拿新竹地方隘防來說:因隘勇都為抗日北上,守備滬尾方面,或被募為民軍出新竹;致隘防警察幾成廢絕,生番一時到處出草柢害平地住民。從民國前十四年到民國前十一年間,每年被山胞殺傷者超過六百人。民國前十年,民軍節節敗退,日本人開始有餘力注意到山地問題。民國前九年三月,台灣總督府決定理番施政大綱。大綱內容即:
1.統一理番施設機構,俾資統一番政。
2.確立對北番以威,南番以撫的施政方針。
3.對北番以隘勇線包圍壓迫之,以對防番設備嚴密周到。
我們從理番施政大綱的內容,可以看出日本人對北部的泰雅族山胞將採取一連串的威力鎮壓措施。而隘勇線的推進也將是一件重要的工作。這裏順便談一下隘勇線:總督府在理番施政大綱第三條中主張把『番人』封鎖於山中,使他們不能下山為亂,因而劃定了隘勇線。所謂『隘』是指易守難攻之處,亦即番界的要塞地,去其草木以便監視,並設立隘寮的碉堡建築,繼而於各隘寮間開闢出隘路做為聯絡支援之用,這一長串的隘路就是隘勇線。民國前五年,隘勇線從七年前的五十八里延長到一百五十三里,包容面積自十平方里增加到一百八十二平方里。由宜蘭東海岸的蘇澳起經深坑、桃園、新竹、苗栗、台中等各兇番地,每一里設大小六至十所隘寮,各配置二至三人隘勇;隘寮四、五所中設一隘勇監督所,配置巡查或巡查補。監督所四、五所中駐屯警備補一名,並增加若干隘勇,以備補缺及增援。防番設備,除槍砲之外,在必要地點,架設通電流的鐵絲網或埋設地雷,以防番害。除了常置隘寮外,還設有游擊隊或奇襲隊之流隘。
通電流的鐵絲網(照片取自七腳川事件寫真帖)
民國前六年九月,日軍警決定於插天山方面延長隘勇線。山胞開始感到不安,於是紛紛起來反抗,一場驚天地、泣鬼神的泰雅族聖戰於茲展開,茲整理成表格如下:
*上表中之死傷人數為日方軍警及隘勇,不含原住民死傷人數,因不可考。
三、最後的泰雅族─石加鹿
石加鹿,同霞喀羅,乃山地語『烏心石』的譯音,烏心石是一種樹的名字,它的木材相當堅硬耐用,因此取名『石加鹿』帶有強悍勇猛之意。石加鹿番是新竹泰雅族番中最兇悍的,因此竹東地方有些客家人罵人『石加鹿』,是指其人蠻橫不講理的意思。本來筆者以為『石加鹿』是日本人罵人的『巴該羅』之諧音,不過後來發現在清代的五指山戰爭中,就有『石加鹿』的出現,所以應該和日本人無關。或許此地以前有很多烏心石樹,而山胞因以為號焉。
新竹縣的泰雅族有馬利可灣番、金孩兒番、加拉排番及石加鹿番等四群。石加鹿番,日據時期屬北埔支廳管轄,今歸屬山地五峰鄉。散居於上坪溪上游石加鹿溪沿岸山地。共有牟開拉卡、田頓、羅卡火、也巴干四社。其中也巴干社是昔日石加鹿番之代表聚落,以石加鹿社名之。石加鹿番深居五峰鄉的內山地帶,恃其險阻,頗不受約束,疊戕入墾之漢民。日據時代,石加鹿番以其雄厚的實力做後盾,常常替鄰近的泰雅族撐腰,煸惑他們抗日,所以日本人視其如眼中釘、肉中刺,欲拔之而後快。從民國前五年到民國二年間,日軍警先後制服了加拉排番(今嘉樂)、合歡番(今三光)、馬利可灣番(今玉峰)和金孩兒番(今秀巒),終於有能力來對付石加鹿番了。以下對石加鹿番的衰亡過程做一番歷史性的回顧。
1. 民國前六年,石加鹿番羅卡火社山胞於南庄大東河方面出草時,為警備員所逆襲,被殺斃山胞一名。渠等以為賽夏族瓦羅社密告,常存復仇之念。
2. 民國二年六月,日軍警征剿金孩兒。七月八日石加鹿社派員來增援金孩兒,新竹方面於是組織攻擊石加鹿方面的警察隊,以收牽制之用。
3. 民國三年五月十七日,日本政府招撫石加鹿社,假北埔支廳巴斯可彎番務官吏駐在所舉行石加鹿番歸順式,由內田民政長官代台灣總督主持。新竹廳長諭全員應恪守規程,並給黃牛二十七頭及家具等。歸順番人有五百六十餘名。
4. 民國六年五月二十三日,石加鹿番羅卡火社連絡桃園管內的打哇鶴(今田埔)社山胞,約出動壯丁四十名襲擊瓦羅社復仇,殺該社番六名,傷其二 名。羅卡火社自身亦死四名,傷五名。
北埔支廳長得報,即至現場鎮撫。廿四日,石加鹿強硬要求石鹿警戒所至萱原分遣所間之各分遣所,提出槍械彈藥。警方認為情勢不穩,遂動員警部以下共一百三十九名,以防不測。並即編成搜索隊,向羅卡火社、也巴干社、牟開拉卡社等前進;擊殺抗拒頭目以下三十餘名。警方亦六名受傷,二名失蹤。山胞情緒益發激動。
六月十五日,山胞十五名,襲擊樹杞林支廳管內他可南(今羅山)警戒所轄內山腳分遣所,殺警備中之福田、警手及隘勇各一名。
十六日上午七時,石加鹿番約二十名,襲鹿場警戒所轄內比鄰溪第十三號腦寮,馘腦丁劉阿福及其妻張宜妹之首。
廿一日上午八時,樹杞林支廳管內他可南警戒所轄內西羅分遣所勤務之隘勇賴鴻炎及邱查某兩人,於會見分遣所西南方約三百餘公尺之地,被番襲擊,賴鴻炎被馘首。
一時之間,番害此起彼落,控制不了。後請得宜蘭、台中、阿緱等三廳派警員四百十二名增援。於是編成八部隊,占領各要害,強迫山胞投降。山胞見大軍壓境,知不可以力爭,紛紛躲入深山,留下老弱殘餘假裝投降。
日軍警受騙,於八月二日宣布任務完成,解散搜索隊。八月廿五日,石鹿線萱原分遣所巡查矢山安太郎於下午三時,在見晴分遣所及萱原分遣所間,被山胞狙擊。日方認為有加強防備山胞反抗的必要,於是從巴斯可瓦蘭(今白蘭)警戒所,經石鹿警戒所,而至威力分遣所, 延長二十餘里間,架設通電流鐵絲網;自九月廿二日起至十一月三日竣工。
5. 自民國六年石加鹿番抗日以來,其過半數多避難於大安溪上游之北坑溪及馬達拉溪方面。一時裝作柔順,在避難所在地開墾。不久又與殘留於原社之山胞連絡,接續發動大溪郡金孩兒及大湖郡北勢番,氣勢益趨高昂,企圖復仇。民國八年八月以後,警員及隘勇常遭馘首。
6. 民國八年十月,全台灣流行性感冒猖獗,石加鹿番染病死者多至二十一人。渠等以為與異族交通而震怒祖先所致。於是復出馘首以安祖先及死者之靈。
7. 民國九年初,樹杞林支廳管內山地又有不穩形勢,各地配置潛伏警戒員。三月,瀨戶(今民生)駐在所被襲,日警員及其家族數人被殺。 四月,請得台北廳派警部以下四十二名增援,加強警戒線。四月十九日上午五時,社番從草村分遣所上方,水源地附近突破鐵絲網而入,為警員發現,加以射擊。乃向線外之天東(天洞,田頓也)方面退去。於十時三十分,遭遇海江田警部及下條巡查部長之兩隊,被射擊槍殺兩名。六月十二日起,由各砲台開始砲擊,占領要地,急建防禦工程,以遮斷其交通。八月,山胞掠奪石鹿警戒所,及其他警戒所之彈藥。九月,改換平地警察與臨時警手,編成奇襲隊鎮壓反抗山胞。十月六日,日方請得日軍步兵駐屯山地,續行奇襲。十月八日,發生李豆事件,此後情勢急轉直下,石加鹿番遭受日軍警及賽夏族大隘社的雙重打擊,漸呈疲態。
8. 李豆事件:五峰鄉賽夏族大隘社頭目趙明政(太他羅 Taro Wumao)的公主惜他羅,嫁給北埔中興庄客族的李阿慶之子李阿文,入籍時改名為『李豆』。民國九年十月八日,和婆婆李徐新妹,及另一婦女在大隘社的長坪頭採茶時,正巧遇到石加鹿羅卡火社起事出草,結果她和婆婆一起被馘首。被馘首之前,他言明她是太他羅之女,不料不說還好,說了反而激怒石加鹿番,不但被馘首,屍體還被千刀萬斬,慘不忍睹。李豆的弟弟伊伴羅見狀,怒不可抑,誓言復仇。日人獲悉此事,不但不加以阻止,反而給予物資、槍械、火藥,並淮予通過隘勇線的方便,期能利用山胞自相殘殺的方式,以番制番,以坐收漁翁之利。
大隘社頭目-趙明政(照片取自賽夏史話)
9. 民國九年十月廿三日,伊伴羅率領大隘社番丁二十三人,由石加鹿社番警戒所出發,和潛伏在石加鹿溪的兇番八人交戰,殺死三人殺傷二人。十一月,石加鹿番襲擊萱原及也巴干分遣所,擊斃日人警備補及職員、家族一十四人。日警遂編成大隊,積極討伐。十一月十六日,日警用大隘社『十八兒』、『比來』兩社番一百餘名去攻打石加鹿社番,殺死石加鹿社番三人殺傷三人,大隘社死一人。此時石加鹿社糧食窮迫,請求歸順。十二月,漸次撤去日軍步兵。然而大隘社的攻擊仍未間斷,日警並不加以制止。
10. 民國十年一月廿三日,大隘社番七十五名,去攻打石加鹿番,殺死二人。二月廿六日,大隘社番三十名,去攻打石加鹿番,馘首一人。三月一日,大隘社番一百三十七名攻擊石加鹿。大隘社如此仇敵的積極行動,使得石加鹿社的生活更為艱困,終於在民國十年七月二十八日歸順。但是一直到民國十三年二月六日,才表示誠意,供出槍械,要求招撫。石加鹿番終於被制了!民國十五年九月三十日假竹東井上駐在所(今清泉),舉行上坪前後山社番、秀巒番、南庄和鹿場番、石加鹿番、北勢番、汶水番等的擴大和解典禮。並埋石於桃山村的清泉,誓言和平共處。
四、根本古道
根本古道是鹿場連越嶺(又稱石鹿越嶺)的一部分,鹿場連越嶺北起新竹,東南經竹東、五峰、井上(今清泉)、石鹿、檜山,越過結城山東鞍,轉西南,經馬
達拉、觀霧,越過鹿場大山南鞍(曙鞍部),經上島(虎山),而抵大湖。完工於 民國十年。根本古道指的是從石鹿經高橋、根本、檜山,越過結城山東鞍這一段。
因久無人行,無人維護,早已埋沒於荒煙蔓草之中。
這裏所講的『古道』是指日據時代所開鑿的山地警備道路而言。其不同於隘勇線的地方是:山地警備道路是深入山地,平時當做山地間的交通,事變時做為人員及軍需品的輸送之道;其規模在四尺左右,以繞行山腰為常規,平緩好走。靠山面有排水溝;越谷處有橫斷路面的排水裝置,將水排到谷裏;靠谷面有疊石保護路基。而隘勇線是以圍堵為目的,據險以守,開路以為聯絡及相互支援,所以本意不在交通而在防守。因為隘勇線不是依開路原則闢造的,自從隘勇制度的廢除之後,鮮為人利用,早已不復存在了!
走根本古道可以看到高橋、根本、檜山三個泰雅族舊部落遺跡。高橋部落門前的台階尚存,土牆已化為土丘,猶可辨識,部落基地已經被高大的杉木林覆蓋。根本部落的屋舍護基保存良好,樑棟雖腐尚在,部落後緩坡植有大片的蓪草,這是當時盛極一時的重要經濟作物。檜山部落的門面漂亮,排場很大,朽木橫陳,石磨安在?部落旁的植物分布,亦是一奇。部落之前有佐藤古道來會。
話說民國六年到民國十年間,石加鹿番的抗日,苦纏了日本人將盡五年之久,若不是發生李豆事件,或許還要更久。民國十年七月二十八日歸順,民國十三年,繳械示誠,同意遷村。當時石加鹿番分布在石加鹿溪兩岸,根本古道在其活動範圍之內。石加鹿番屬泰雅族,統稱石加鹿社,細分為田頓、也巴干、羅卡火、及牟開拉卡四社。民國十三年二月,日本政府以整理番社為由,強迫也巴干社遷出十六戶,九十六人;羅卡火社遷出十五戶,九十七人;牟開拉卡社遷出十五戶,九十五人到大安溪上游,北坑溪、東洗水山一帶。並且將殘留人口及偏離道路的部落置於道路兩旁,以便於管理和監視。這就是為什麼高橋、根本、檜山等部落會在古道旁的原因。民國十七年十月,為分配耕地關係,從也巴干社遷出四戶二十二人,合併於田頓社。光復之後,山胞紛紛遷往清泉,部落荒廢,古道崩毀,無人問津矣!
民國79年4月,由筆者、洪國鈞、陳櫻芬、唐先俊及洪宗杰等五人組成的探勘隊由清泉入山,經石鹿、高橋,登石鹿大山後,沿稜滑降尋得古道,而根本、檜山等部落落遺跡也一一現形,以五天的時間,越過結城山東鞍,出大鹿林道東支線。
五、佐滕古道
佐滕古道一直是筆者心中的一個疑惑,民國80年12月下旬,才由筆者、小俊子、大狼、卓仔、淑英、欣霖、振元和虹珠,我們這幾個好朋友把它走出來。
佐滕古道起於秀巒,沿薩克亞金溪河谷而入,經錦路、養老、栗園、馬鞍,過白石吊橋到白石派出所,由派出所後面繞山腰前進,越過佐滕山南面稜線,在檜山部落前與根本古道相會。
佐滕古道的開路者是他巴火社(今田埔)、錦羅灣社(又稱奇那魯灣社,今錦路)和他卡斯社(今粟園)的山胞。話說民國13年冬到14年春間,秀巒、玉峰一帶山地遭 遇罕見的兇年,此三社尤其嚴重,至15年春,竟有餓死者。日警趁此機會,以寓救於勞動的方法,使之開鑿沙迦獎(此社原與他卡斯社並立而在,後合併,地點在粟園、馬鞍一帶)到檜山的道路,給予工資,以當救濟,始得免於餓死。據筆者推論,佐滕古道的完工是民國14年以後的事。
本文1995年發表於海洋山社山友會會刊第5及6期

每一番社可以查出當時頭目的番名嗎?我要每一番社 謝謝!
曉萍
你這個問題比較難以回答,我手上目前無此資料。不知道你要這些資料的目的為何?2006年11月雪覇國家公園出版的北坑溪古道一書有很多不錯的圖片及舊照片,如果你要研究這條古道,這本書是不錯的。